废气采样口 “前 4 后 2” 实施要求:新旧标准差异 + 企业整改要点
2026-01-05

《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HJ 1405-2024)将于2027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生效后,现行标准中涉及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设置要求的相关内容将同步废止。为适配企业实际改造需求,新规设置约2年过渡期

这一安排主要考虑到现有企业的监测点位规范性改造,多需结合两年一次的大修停产周期推进,能为企业留出充足的准备与施工时间。 

执行层面需明确两点:新建企业需直接按本标准要求设置监测点位;已有企业则需在标准实施前,完成监测点位升级改造,确保符合新规要求。

废气采样口“前4后2”规范,是生态环境部在《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HJ 1405-2024)中明确的新标准要求,

核心旨在优化固定污染源监测点位布局,既提升监测数据的科学性与准确性,又兼顾企业改造的实操可行性。


新旧标准核心差异对比

1.采样断面

旧标准(GB/T 16157/HJ/T 397):要求"前6后3"(上游≥6倍烟道直径,下游≥3倍)。 

新标准(HJ 1405):调整为"前4后2",无法满足时可选择流速均方差≤0.15的稳定断面。

!特别提示

已满足"前6后3"的无需改造,但自动监测断面必须位于手工断面上游0.5米内。

2.采样监测孔

旧标准:手工孔内径≥80mm,气态污染物≥40mm。

新标准:统一要求≥80mm,正压高温/有毒气体必须配备带闸板阀的防喷监测孔。

!特别提示

圆形烟道直径>3.5m时,需设置4个垂直监测孔。

3.工作平台

旧标准:面积≥1.5㎡,护栏高1.1m。

新标准:必须建设永久平台,长度≥2m,宽度根据烟道直径动态调整(>1m时≥2m)。

4.梯架系统

新增分级管理:

▪ 0.5-2m:固定钢梯

▪ 2-6m:钢斜梯/转梯

▪ 6-20m:加设梯间平台

▪ >20m:安装升降梯

▪ >40m:必须配置电梯

企业整改核心要点

一、监测点位调整

1.核查现有排放口监测断面布置,确保满足“上游≥4倍当量直径、下游≥2倍当量直径”的核心要求;

优先选择流速相对均方差σr≤0.15的流场稳定断面,严格避开弯头、阀门下游易产生涡流的区域,保障监测数据准确性。


2.针对正压输送、高温工况及有毒有害废气排放口,需重点强化安全配置,必须配套安装带闸板阀的防喷型监测孔,

并设置清晰、规范的安全警示标识,防范采样作业风险。


3.新建项目直接执行新标准,现有设施需在2027年1月1日前完成改造


二、监测孔改造

1.监测孔标准化改造:将所有手工监测孔内径统一扩大至≥80mm,密封方式优先采用快开设计,保障采样操作便捷性;

针对高温工况或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口,必须加装带闸板阀的防喷型装置,同步设置规范安全警示标识,防范作业风险。


2. 开孔位置与数量规范:圆形烟道顶部开孔时,需确保烟道直径≤3.5米;矩形烟道应根据断面尺寸、流场分布及监测需求,

科学布设监测孔,保障监测覆盖有效性。


3. 断面位置协同要求:自动监测断面需与手工监测断面保持合理间距,确保位于手工断面上游0.5m范围内;

建议采用激光测距仪进行精准位置校验,避免因断面偏移影响监测数据一致性。


三、平台设施升级

1.尺寸适配要求:操作平台宽度需根据烟道直径精准调整,当烟道直径>1 米时,平台宽度≥2 米;

多层平台需保障每层净高≥1.9 米,满足作业空间需求。


2.对现有临时平台进行永久性加固,特别注意。

  • 护栏高度统一至1.2m

  • 监测孔距平台面保持1.2-1.3m

  • 直径>1m烟道需配置≥2m宽操作平台

  • 梯架高度≥20米需安装升降设备,≥40米需电梯,禁止仅用钢直梯。


四、标志牌与档案管理

1.标志牌标准化配置:在各监测孔附近显著位置设置规范标志牌,清晰标明测点编号、监测断面尺寸、污染物类型、设置日期等核心信息,

确保现场核查时快速核对,提升管理效率。


2. 排污口档案规范化建立:系统梳理并建立完整的排污口管理档案,详细记录监测点位改造方案、施工记录、

合规性评估报告、流场验证数据、验收结果等关键资料,实现全流程可追溯,以备生态环境部门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