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题
学校对外排放噪声是执行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还是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 适用范围”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企业噪声排放的管理、评价及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等对外环境排放噪声的单位也按本标准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22337—2008)“1 适用范围”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对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向环境排放噪声的设备、设施的管理、评价与控制。学校、医院等单位均隶属于事业单位,根据上述两个标准的适用范围,可以得出学校对外排放噪声适用《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因此,学校对外排放噪声适用应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